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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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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28953人看过

张瑞建律师提示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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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山东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征收一般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其他地类以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基础按以下系数调整:永久基本农田1.2,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0.8。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的分配比例,由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研究明确。
山东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是我国的人口、经济大省,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土地纠纷也日趋严重,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首先要对相关的知识信息有所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解读山东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最新消息,让您对现状有一个大概的了解,让您对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所保护。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

鲁政字〔2020〕74号

省自然资源厅:

你厅《关于呈请批复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请示》(鲁自然资〔2020〕140号)收悉。为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征收一般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其他地类以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基础按以下系数调整:永久基本农田1.2,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0.8。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的分配比例,由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研究明确。

二、《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你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批复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同时停止执行。

三、本文件出台前已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仍按原批准的征地补偿方案执行。

四、你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按照同地同价、维护权益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价格,确保征收土地程序合法,补偿资金到位,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5月30日印发

信息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附件: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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