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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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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5715人看过
导读: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其实有些时候会涉及到补偿的问题,而这一般都是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做出补偿。对于劳动者而言,除了要知道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补偿外,同时也要搞清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下文中律图小编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但是,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实比较多,但并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劳动者都是可以要求单位作出补偿的,这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处理。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上文中小编也为大家作出了详细介绍,要是在这方面与单位产生了争议的话,建议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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