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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众公司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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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44213人看过
导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6号)》定义,非上市公众公司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其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1、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或者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2、股票公开转让。
非上市公众公司是什么?

在如今这个经济发达的国家,近年来,我国的人民币一直处在贬值状态,很多人为了不让我们手里的钱贬值都会把手里的钱拿出投资炒股,一般我们都是会去买一些上市公司的股票,因为觉得公司能够上市那应该就是大的好公司,那么非上市公众公司是什么,下面大家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一、非上市公众公司是什么?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6号)》定义,非上市公众公司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其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或者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 (二)股票公开转让。

另,《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准入条件、小额融资豁免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了调整,并明确《办法》实施前股东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也将纳入监管范围,标志着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纳入法制轨道。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上市公司的定义】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部门有哪些?

中国证监会成立了“非上市公司监管办公室”。该部门的职责被明确界定为四个方面:

1、拟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上市股票的规则、实施细则,审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上市股票的申报材料并监管其发行活动;

2、核准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

3、拟定公开发行不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规则、实施细则并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管;

4、承担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等。

长期以来,针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一直都处于模糊地带。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各地非法发行和非法证券经营案件不断出现,加强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已经是迫在眉睫。为此,监管部门在2006年就积极筹备成立相关部门,以对公开发行股票但不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监管。业界也有人将其通俗地称为“发行二部”。而“非上市公司监管办公室”的成立则意味着,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已正式纳入法制轨道。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更名为上市公司监管一部,设立上市公司监管二部。撤销派出机构工作协调部,其原有职能由证监会内其他相关部门承担。

新设立的上市公司监管二部的主要职责是:拟订监管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规则、实施细则;督促创业板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出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的监管意见;监督和指导证券交易所、派出机构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监管工作;监督创业板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履行证券法规规定的义务;协助有关部门监管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债券等行为;协助有关机构处理创业板上市公司退市等重大风险。

以上就是律图小编为大家总结的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是什么相关内容,并不是只有上市公司下能发行股票买卖,非上市公众公司也是可以发行股票买卖的,只是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的股票没有在国家证券相关部门的认可发行的,为了买股安全,我们还是尽量不要买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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