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超生三胎罚款标准是多少
时间:2024-02-26 19: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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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未取得生育证超生的,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夫妻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30%征收社会抚养费;根据相关条款规定,符合生第3胎,但是没有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30%征收。
广西身为我国的自治区之一,在当地规定的计划生育条例当中也并没有开放三胎的相关规定,所以在广西范围内如果一般家庭生三胎的话,公民心中都应该是知道要被“罚款”的。就算是对广西那些收入充裕的家庭来说,也需要具体的了解一下广西超生三胎罚款标准是多少?
一、广西超生三胎罚款标准是多少?
公民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非婚生育子女的及非法收养子女的,均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夫妻双方实际总收入计算,其中:农村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以本乡 (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二)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达到规定的再生育年龄或生育间隔提前再生育子女的,每提前一年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征收,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四)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违法多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
(五)因实施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谎报婴儿死亡或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后违法生育的,按违法多生育子女征收标准的二倍征收。
二、以下情形可申请生第三个孩子
双方无子女的公民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夫妻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明确再生育审批程序
符合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应当持相关材料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审核、审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审核、审批各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而且,审批期限不包括病残儿医学鉴定时间。对批准生育的,由一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生育证》;对不予批准生育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
按照广西当地上年度的收入总值的百分比来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违法超生三胎的情况被罚款的比例应该是在总收入的三倍左右。可是广西当地各地区的年度生产总值肯定有差异,所以广西市民们也要看自己所属的具体区域,到当地的计生部门详细咨询罚款标准才是最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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