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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年假未休怎么算?

时间:2024-02-22 04:00:36 浏览:19708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合同到期年假未休怎么算?

在企业单位上班的职员,除了需要可以正常受领工资之外,在节假日,若不能休息,则可以享受三薪。但是在年末,一般的职员都会选择休年假,若此时合同到期年假未休怎么算?若并非劳动职员的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员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赔偿呢?

一、合同到期年假未休怎么算?

1、员工签署放弃剩余年休假声明。

2、在员工离职工资或费用结算单据中由员工注明“已结清”或“无拖欠”等字样,以表明不存在未结年假工资的问题。

3、期满后补休年休假,即劳动合同延长至年假休完时终止。

4、依法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

二、劳动合同到期解除的经济补偿金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的第二款提到的第三十六条规定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三、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呢?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或者是调休,用人单位也可以支付三倍的薪资给职员。根据上述信息,我们可以知道,年假未休,过期作废。一般来说,咋若是由于用人单位的缘故,需要解决劳动合同,则此时职员是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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