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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基本原则有哪些?

时间:2024-02-24 21:33:23 浏览:10395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网络空间主权原则。《网络安全法》第1条“立法目的”开宗明义,明确规定要维护我国网络空间主权。网络空间主权是一国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中的自然延伸和表现。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原则。共同治理原则。
网络安全法基本原则有哪些?

 之前,在网络安全治理方面,我国一直没有一部具体的法律,这对于维护网络安全是不利的。于是,去年颁布了网络安全法,如今已经实施半年。有了这部法律,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就有法可以,可以更好的打击网络犯罪。那么,网络安全法基本原则有哪些?下面我们来跟随小编了解下。

一、网络安全法基本原则有哪些

1、网络空间主权原则。《网络安全法》第1条“立法目的”开宗明义,明确规定要维护我国网络空间主权。网络空间主权是一国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中的自然延伸和表现。《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主权平等原则是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其原则和精神也应该适用于网络空间。《网络安全法》第2条明确规定本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这是我国网络空间主权对内最高管辖权的具体体现。

2、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原则。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必须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网络安全法》第3条明确规定,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既要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又要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做到“双轮驱动、两翼齐飞”。

3、共同治理原则。网络空间安全仅仅依靠政府是无法实现的,而是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技术社群和公民等网络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参与。《网络安全法》坚持共同治理原则,要求采取措施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政府部门、网络建设者、网络运营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行业相关组织、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社会公众等都应根据各自的角色参与网络安全治理工作中来。

二、网络安全法对监管部门的分工是如何规定的?

《网络安全法》将现行有效的网络安全监管体制法制化,明确了网信部门与其他相关网络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第8条规定,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在网络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网络安全法的颁布十分及时和必要。网络安全法基本原则包括国家主权原则、信息化和监管并重原则及合作治理原则等。强调主权,就是在我国境内的内外资网络运营商,都要遵守网络安全法,没有特权和法外之地。而共同治理则强调的国际合作,共同维护网络安全。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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