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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的范围?

时间:2024-02-25 11:53:18 浏览:10935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个人账户不足支付,且医疗保险年度内超额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在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以内的,由个人自付;年度内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以上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70%。
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的范围?

我国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其中医疗保险是和我们个人的日常生活结合最为紧密的社保类型之一。它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普通民众看病贵甚至是遇到疑难杂症看不起病的情况。现在很多病都已被纳入医保的范围,大大减轻了人民看病的经济负担。我们知道,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一般包括个人缴纳和企业缴纳两部分,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的范围。

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医保个人账户的全称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简称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主要用于记录、存储个人账户资金,并按规定用于个人医疗消费。个人账户基金的主要来源包括: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有的包括用人单位为个人缴纳的个人账户启动资金;还有随着保险年限的增加而产生的个人账户资金的利息收入。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通常被用来支付参保人的特定医疗费用,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支出;定点医院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基本医疗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规定。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统筹管理,分成2个帐户,即统筹帐户和个人帐户,这里的个人帐户,就是医保个人账户。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门诊医疗费用实行三段式结算方式,即账户段、自负段和共负段。

在每个职工医保年度(每年的5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内,个人门诊就医先使用医保卡里的当年个人账户(即账户段)。

当年个人账户用完后进入自负段,根据年龄的不同,自负段分别为45周岁以下为900元;45周岁(含)至退休为600元;退休以后为300元。

在自负段内个人门诊发生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要由个人按上述金额自负,但每次就医时仍要刷医保卡进行累计计算。

目前个人门诊发生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共负段由个人和医保基金按比例共同支付,目前的支付标准为:在三级医院门诊就医个人承担25%,医保基金支付75%;在社区医院门诊就医在职人员个人承担14%,退休人员个人承担8%,医保基金分别支付86%、92%;在其他医院门诊就医个人承担20%,医保基金支付80%。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特定医院的门诊费,指定药店的购药费用等,在生活中,生点病、开点药是不可避免的事情,而医疗保险的存在也让我们可以安心看病,不用担心医药费的开销过高。小编最后还是提醒各位要看清楚医保个人账户可支付的具体范围,只有在当地指定医院和要点就诊或开药才可使用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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