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休假怎么规定的?
时间:2024-02-19 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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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我国《劳动合同法》对于年休假没有规定,在《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由对年休假的详细规定。职工连续工作(连续工龄不要求是本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例如,对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上班族除了关心公司薪资和福利之外,还包括国家节假日和自己的休假时间。许多公司为了维护内部员工的身心健康和遵守国家法律节假日规定也会进行假期的调整。那么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休假怎么规定的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理一理。
关于《劳动合同法》休假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
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除了国家劳动合同法休假规定,每个公司也按照自己的情况进行员工假期的调整,职员也因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假期的调休。公司也应该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合同法休假,如果职工与公司在休假方面发生争议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调节,会最终依照国家法律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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