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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办理居住证的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4-02-26 00:20:20 浏览:10271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居住证申领需要满足三个条件1、已经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了居住登记,登记时间已满半年。2、应当在居住地实际连续居住。3、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连续就读。
监护人办理居住证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居住证是一些长期在外地工作的人员需要办理的证件,办理居住证和当事人是否是监护人没有关系。居住证办理其实是非常简单的,但是也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可以办理居住证的。在当地办理居住证的话,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有些监护人比较担心的问题是,监护人办理居住证的条件是什么?

一、监护人办理居住证的条件是什么?

居住证申领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已经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了居住登记,登记时间已满半年;

2、应当在居住地实际连续居住;

3、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连续就读。

提醒:

在居住地连续居住,须每年签注1次

首次申领居住证不收费,办理签注和登记项目变更手续也不收费。

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才可申领

二、居住证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4、居(村)外管站或居(村)委会出具的暂住情况证明材料

在京暂住五年以上的外地人员(另有规定的除外),应向暂住地派出所申领a型《居住证》。 在京暂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且近期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外地人员(另有规定的除外), 应向暂住地派出所申领b型《居住证》。

来京不满一年的非务工经商人员或者来京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有正当生活来源和合法暂住处所的外地来京人员,均应向暂住地派出所申领c型《居住证》。

三、居住证办理流程

应持证件、证明材料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手续。

对证件和证明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外地来京人员,暂住地派出所应当场办结,发给证件。

由此得知,监护人办理居住证的条件主要是在当地派出所登记居住时间已经满半年,在本地有合法的住所和稳定的住所,并且在当地是属于连续居住的。总体来说,如果是刚到本地的话,肯定是不符合办理居住证的条件的。如果符合相关规定的话,监护人只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房租证明等有效证件到当地的派出所办理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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