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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惩罚性赔偿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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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65652人看过
导读:《民法典》是我国的一部比较完善的法律,在长时间的实践与不断的完善修改,基本上可以解决人民在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因此对于民法总则每个人要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才能很好到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那民法总则惩罚性赔偿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民法典》惩罚性赔偿是什么?

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惩罚性赔偿是什么?

惩罚性,有公私混合法性质,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较高,严厉性程度最高的一种民事责任形式。一般的损害赔偿只针对被侵权的权益进行等价的保护。

二、民事主体《民法典》方面的规定有哪些?

1、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2、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3、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4、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继续履行;

(8)赔偿损失;

(9)支付违约金;

(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1)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5、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很多时候我们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时候都会遇到赔偿的情况,在民法总则中规定了关于惩罚性的罚款,这样的罚款是行为人主观上的恶意性比较严重的情况下进行的处罚,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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