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温补贴标准2024年是如何制定的?
时间:2024-03-02 10:12:53
浏览:29734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天津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1、计算公式: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1.75天×12%。2、发放标准:5265÷21.75天×12%=29元。
每到夏季,天津市符合条件的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都能领到高温补贴,有些细心的职工在进行逐年比较后,发现每年的高温补贴都比上年有所增加,但是每年增加的数额都不一样,那么,到底天津市高温补贴标准是如何制定的呢?
一、天津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1、计算公式: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1.75天×12%;
2、发放标准:5265÷21.75天×12%=29元。
二、天津市高温补贴发放的相关规定
1、高温天气是指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含35℃)的天气。
2、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在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基础上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3、建立高温津贴正常调整机制。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高温津贴日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4、高温津贴按日计算、按月发放,并纳入工资总额。
5、高温津贴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
6、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适当调整作业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加强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生产。
广大职工可以参照上述内容,查看自己的收入中是否包含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发放的高温补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支付高温补贴,职工可以事先查找并记录高温具体日期、当日最高温度等信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延伸阅读:
-
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
-
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