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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陪产假国家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时间:2024-02-28 05:26:01 浏览:11248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上海:配偶陪产假10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上海陪产假国家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对于已经工作的人来说,假期是非常重要的,假期可以让人们在繁忙的工作中轻松一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一种特殊的假期也就是陪产假,很多人其实对于这个问题很陌生,比如说上海产假国家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上海陪产假国家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上海:配偶陪产假10天。

法律依据是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目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如果你的状况特殊,比如生活困难,妻子实在无人照顾,或医院方面有相关的要求,可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或照顾。

二、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建议准妈咪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以免摆乌龙。

确实在每个城市规定的时间都是不一样的,上海的配偶的陪产假是十天。其次,小编想给大家介绍一下陪产假的法律概念,它是指女方在生育期间,男方能够陪护女方的一种权利。如果还有不太清楚的,可以向相关专业的律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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