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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合肥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4-02-26 17:17:05 浏览:5727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天10元。发放时间:每年的6月至8月。
夏季合肥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

夏季由于天气很容易引发中暑,尤其是室外工作的职工。因此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对于高温下作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给予一定的高温补贴。但地区经济水平差异会导致高温补贴费用的不同。本文针对合肥高温补贴标准,供大家参考。那么夏季合肥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呢?

2017安徽合肥高温补贴标准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安徽省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通知如下:

合肥发放时间:每年的6月至8月;

合肥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

一、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二、企业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条件,建立高温季节津贴制度,并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本单位的高温季节津贴发放条件、范围及具体标准。

三、企业在高温天气期间,应遵守国家、省防治高温职业危害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职工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增加休息,减轻劳动强度,减少或停止高温时段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企业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不得因增加高温季节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季节津贴。高温季节津贴计入工资总额,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五、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安全监管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管,确保高温季节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减少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

通过本文我们可以很容易看出,安徽合肥的高温补贴标准是每人每天10元,一般会在每年的6月至8月,也就是我们说的夏季,用人单位会发放高温补贴。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借故取消高温补贴的发放,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员工可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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