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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办事处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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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10231人看过
导读:办事处作为固定业户外出经营活动的办事机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第二、三、四联,连同运抵货物或经营项目,一并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其他。
新公司法办事处的规定是怎样的?

许多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为了扩大业务范围,会将业务延伸到各地城市。为了方便公司与外地客户更好的沟通与处理相关的事项,许多公司都会在其他地区设立办事处。那新公司法办事处的规定是怎样的?律图小编在下文中提供了相关的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办事处的设立

1、是办事处作为固定业户外出经营活动的办事机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第二、三、四联,连同运抵货物或经营项目,一并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

2、是办事处作为常设分支机构向经营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在经营地申请领购发票,在经营地申报纳税,销售收入全额计缴总机构。

3、是办事处作为独立的核算机构,在经营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主经营,实行独立核算,独立处理全部涉税及有关事宜。

二、公司办事处的设立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3、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公司的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5、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公司对办事处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

以上复印件都需盖章确认。

三、公司办事处的设立的法律程序

1、 申请报告;

2、 母公司营业执照(需加盖公章)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及工商局的同意函;

3、 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4、 负责人简历、照片、身份证、暂住证等;

5、 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 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7、 工商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办事处是总公司的下属机构,办事处没有独立的经营资质,它所有的业务范围都只能在总公司限定的经营范围之内。申请成立办事处有固定的法律流程,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了设立办事处的申请书、办事处场地的相关证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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