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鉴定 > 在我国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做

在我国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做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6909人看过
导读:申请工伤的,首先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由单位或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作出后可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根据伤残结果确定赔偿数额。

在我国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做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在遇到工伤以后,如果用人单位推卸责任,不肯进行赔偿的话,肯定需要通过鉴定以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问题是,很多人在做公司鉴定的时候,会有这样的一个疑惑:在我国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做?对于这一问题,小编将在以下资料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在我国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做?

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2)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3、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5、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6、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7、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二、工伤伤残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1、工伤伤残等级共分十级,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这种就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24月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社保支付);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75% - 90%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社保支付),直到退休

2、 5-6 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享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16月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社保支付);单位无法安排工作的,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是按月支付伤残津贴(60%-70%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单位支付),直到退休;二是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见省市规定。

3、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享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12月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社保支付);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见省市规定。

如果是因工死亡的,将享受待遇:丧葬补助金(6月上年月社平工资,社保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8-60月上年月社平工资,社保支付)。

一般来说,自己遇到工伤以后,可以在填写好工伤认定申请表以后,由当地的市县级向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是,大家要知道,工伤认定只是第一步,如果有必要做工伤鉴定的话,自己还需要在拿到工伤认定的结果以后,向当地比较权威的鉴定机构申请做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结果将是自己维权的重要凭证。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工伤鉴定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工伤鉴定最新文章

遇到工伤鉴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