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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公司股权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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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11559人看过
导读: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时公司股权该怎么处理

公司股权属于夫妻财产中比较特殊的一种,因而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具体需要对公司股权进行分割,也要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出处理的,当然要是离婚夫妻可以协商除了公司股权也是很好的,那究竟夫妻离婚时公司股权该怎么处理才好?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股权属个人财产,只分收益不分股权。

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是指用个人婚前财产或者婚后约定归个人所有的财产投资的股权。这部分股权本身属于个人财产,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此产生的收益,比如公司的利润分红,股价上涨抛售增值的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股权属夫妻共同财产,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基于公司经营的需要,股东的持股比例随时可能发生变化,这给婚姻当事者隐匿、转移公司股份提供了一个合法的外衣。而作为公司以外的人员,则很难顺利取得对方的公司股权份额的证据。且因为公司、企业股东名册在工商登记处可以查询,有些当时人会以他人名义入股,自己作隐名股东用以隐匿财产。另外一方面,公司财务不规范或“两本账”带来账目不实的问题,即便是由法院进行资产审计,往往的结果也是“价值高、评估低”。所以,离婚财产分割,涉及到公司的,处理较为复杂,需要公司、企业财产分割时努力搜集证据,要做好前期准备。

若需要对离婚股权进行分割处理,首先得夫妻的财产中存在股权才行,不然也就没有分割的必要了。当然,具体对离婚时公司股权进行分割的时候,如果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话,也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来作出处理,此时法院会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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