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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领证再买房 新婚姻法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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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39208人看过
导读: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了,那么“准婚房”仍将被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视为双方的共同债务。写父母名字,如果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和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

先领证再买房 新婚姻法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先领证再买房 规定是什么?

1、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这是大多数恋人特别是女孩子的观点。他们认为既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未来也是给他们居住用的,当然应该写恋人双方的名字。

法律后果:

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如果没有“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会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了,那么“准婚房”仍将被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视为双方的共同债务。但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的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2、写父母名字

这是很多男方家长的观点,他们多数认为,虽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但毕竟恋人还没有登记,有的期房还要等一年多才能交房,到时候分手了怎么办。况且首付都是父母出的,恋人并没有什么投入,因此写父母名字也比较保险。

法律后果:

如果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和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大家可以看出,婚后买房的话,登记谁的名字,都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不过,相信夫妻双方在结婚的时候,肯定不会考虑那么多,房子对夫妻双方来说,就是一个生活的场所,不应该有目的的进行登记和打算。大家如果真的遇到什么问题,也可以到律图网站进行详细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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