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男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什么理由

男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什么理由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22347人看过
导读: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扶养义务的。3、男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4、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5、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收入的。

男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什么理由

男女在打算解除夫妻关系的时候,如果此时孩子尚未成年的话,那同时也是需要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处理的。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出现双方争夺抚养权的局面,那此时作为男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具备怎样的理由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男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什么理由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婚姻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男方怎么才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呢?一般可以成列以下理由:

1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扶养义务的。

3 、男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5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6 、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收入的。

7、 男女双方均无时间照看孩子,离婚后孩子主要由一方父母(也就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照看的,该方父母的意见与身体状况,文化程度对争取抚养权也起着重要作用。

二、女方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般而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会判决给女方抚养。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款规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如果女方也能举出男方的生活环境不好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或者即使抚养孩子了也会对孩子的未来产生不利的影响都可

除此之外如果孩子在十岁以上还可以自己主张跟谁。

如果离婚夫妻出现了争夺抚养权的情况,此时也就不能再协议离婚了,只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此时男方想要获得抚养权的,就要提出男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有利理由才行,这样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才会大一些。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子女抚养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子女抚养最新文章

遇到子女抚养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