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家事纠纷 > 洛阳墓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洛阳墓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28895人看过
导读:《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20年使用周期是出于20年一代人的考虑。在现实中,使用满20年后,如果丧主还想继续使用墓穴,可以再缴管理费。对于无人认领或者不交管理费的骨灰,都会统一下葬,体现对逝者的尊重。

洛阳墓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如今很多城市的墓地资源紧张,墓地价格也一路飞涨,目前洛阳市的墓地价格就不低。由于墓地是建立在国有土地上的,因此其也有一定使用年限的。按照目前规定,墓地的缴纳周期是二十年,也就是相当于使用期是二十年。那么洛阳墓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下面小编就给广大洛阳市民做个介绍。

一、洛阳墓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关于城市经营性公墓的使用期限。目前我国现有公墓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规定公墓的使用期限,而是规定公墓的使用周期原则上为二十年,但对于期限届满之后如何处置并未作出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出于公墓“公共设施”地位考量,为保持公墓使用的延续性,应当参照《民法典》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倘若死者亲属在使用权届满之后仍然缴纳墓穴相关费用的,应当视为自动续期。

在《殡葬管理条例》中,同样没有规定公墓使用期限,其中有关的规定是: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在地方条例中,洛阳市规定,墓穴及骨灰格位的一个使用周期最长为20年,期满后可以续租。

二、洛阳墓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20年使用周期是出于20年一代人的考虑。在现实中,使用满20年后,如果丧主还想继续使用墓穴,可以再缴管理费。对于无人认领或者不交管理费的骨灰,都会统一下葬,体现对逝者的尊重。

城市经营性公墓的存续期限问题。目前,我国不同用途土地的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的规定并不相同。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按照土地用途将土地出让年限划分为70年、50年、40年三类。其中,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及其他综合利用土地全国执行统一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执行统一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城市经营性公墓的存续期限同其土地性质有关,目前一般为50年或70年。因此,关于目前我国普遍存在的公墓使用期限仅为20年的说法显然是错误的。而且,考虑到公墓系典型“公共设施”,为确保其使用的存续性,当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应仿效住宅建设土地使用权规定,视为自动续期。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只是规定了墓地的缴费周期是二十年,并没有对到期后的处置做出明文规定,各个地方有自己的政策。按照洛阳市规定,洛阳墓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如果死者亲属继续缴纳墓穴使用费的,则使用期限自动延长,这样做也是体现了对逝者的尊重。了解了这些知识,洛阳市民就不必再为墓地试用期的问题纠结了。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家事纠纷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家事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家事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