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后税务注销有什么时限要求?
时间:2024-02-19 00: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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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
公司宣布破产之后,就需要成立破产清算小组,对公司的往来账务、债务债权等等进行清算,破产清算之后还需要进行税务注销,但是很多人往往对破产清算后税务注销持忽视的态度,殊不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很多必要进行破产清算后税务注销的相关工作,只需要按照规定提供相关的资料按照相关的时限办理税务注销。
一、破产清算后税务注销需要提供资料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二、破产清算后税务注销的时限要求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3、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4、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5、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三、破产清算后税务注销的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纳税人注销登记;在注销清算过程中未发现纳税人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行为的,在办结受理前的涉税事项的,应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时需要携带工商税务的相关证件资料,办理破产清算后税务注销的工作的一般是在公司的破产注销登记前完成,如果公司破产需要办理的事务比较多,无法分身办理破产清算后税务注销工作的,也可以写一份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或者是代理机构办理相关的税务注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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