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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应该在哪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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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11905人看过
导读:1、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2、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也是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3、其他。

夫妻应该在哪起诉离婚?

打算去法院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必须确定好有管辖权的法院,并向该法院提交立案材料。那夫妻一般要在哪起诉离婚呢?这是起诉离婚首先需要确定的问题,要是大家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律图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应该在哪起诉离婚呢?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双方都在外地如何起诉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1、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只是提起离婚诉讼的第一步,后期当事人还需要准备立案材料、收集离婚证据等等。总之,起诉离婚的程序非常复杂,当事人要面临的法律问题非常多,要解决的实际困难也很多。尤其是收集证据时,不只是熟悉法律规定这么简单,当事人还需要掌握非常多的技巧,而这些技巧并不是短时间内就能掌握的。若有需要的话,可以委托我们律图的专业律师来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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