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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高温补贴要求是怎样的?

时间:2024-02-28 07:07:40 浏览:47219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25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的标准发放。常见高温工作岗位包括建筑工、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
国家规定高温补贴要求是怎样的?

随着炎热夏季的到来,高温天气持续不退,工作在各个岗位上的员工,仍在努力坚守。对于他们的坚持,政府相关部门也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高温补贴。国家规定高温补贴要求,应该是各单位和企业严格去遵守的。那么对于国家规定高温补贴要求的详细内容,您是否清楚呢?接下来,律图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对于国家规定高温补贴要求,如果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上违规,劳动者可以向工会寻求帮助,工会组织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改正。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社保、安监等部门举报,由相关部门采取责令用人单位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高温补贴发放月份

北京市为例,按照相关规定将在6—8月份发放高温补贴。

2、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高温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

3、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后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房,里面若温度超过33℃,也应发放高温补贴。

4、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5、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6、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以投诉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7、户外作业原则

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员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8、工伤待遇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9、其它高温福利

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搬重物、锯刨、挖掘等)、中等劳动(锯木头、开卡车、粉刷、摘水果等)、轻劳动(打字、缝纫等),分别为不超过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国家规定高温补贴要求,是政府对那些高温天气,仍然坚持在岗位的员工的慰问奖励,这应是人之常情。单位与企业,应该本着以员工的利益为出发点,来创造更大收入。每一个与员工都是这个工作整体的一部分。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劳动者的权益若受到损害,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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