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补偿标准 > 安徽省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安徽省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6638人看过
导读: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 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安徽省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出于一些公共利益的用途,需要依照相关法律向农民征用土地,并且为了安抚被征用土地的农民,会向其给予征地补偿。这项制度既是出于建设的目的,也是属于对农民的补偿。各个地方由于人均消费水平和人均收入的不同,都有着不同的征收标准。那么安徽省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小编将为您介绍。

一、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1、自2015年3月1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要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特殊地类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2、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参照农(林、牧、渔)场所在乡(镇、街道)的区域(区片)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农(林、牧、渔)场周边有多个区域(区片)的,按周边区域(区片)的最高标准执行。

3、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施行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且市、县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制定或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且未实施征地的,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4、各市、县征地补偿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订,并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各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调整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执行,调整周期与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周期相同。

5、新征地补偿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二、安徽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 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 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 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从近年来的安徽省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来看,该省的补偿费用有着逐年上涨的趋势,这是一个较好的情形,对被征用土地的农民来说也是一件好事情。征地补偿政策是一项对农民的保障制度,体现了国家对基层民生的关注,让农民用另一种方式去参与和实现与时俱进的现代化、城镇化。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补偿标准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补偿标准最新文章

遇到补偿标准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