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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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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5499人看过
导读:被抚养人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 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 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钱?

现在生活中常常会发生交通事故,而交通事故中可能造成当事人的身体问题而不能自理生活,抑或是当事人家中还有具有实际抚养的人士生活得不到保障。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抚养费,而抚养费的支付也可能出现诸多问题。那到底,交通事故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钱?

一、被抚养人的范围:

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应是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有抚养义务并实际抚养的人,即抚养人与被抚养人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死者生前或残者残前对非婚生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而未满16周岁或者因残疾而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子女应属于被抚养人。

(2)计划 外生育的子女,虽然计划外生育违反了《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我国政策的规定,但违法者不是该子女,而是其父母,政府应对其父母按照规定作出处罚。而超生子女本身并无过错,其与其他人享有同样的权利,如果不把未满16周岁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列为被抚养人,实质上是剥夺了该子女的被抚养的权利。

(3)对于非法收养的子女则应视不同情况做出处理,如非法收养的子女的生父母还健在并有抚养能力的,应由其生父母领回抚养而不属于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抚养的被抚养人。如该非法收养的子女的生父母已去世,或者下落不明,或者已无抚养能力的,则应视为被抚养人。

(4)对于那些没有抚养义务,但为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养的人,因为他们之间没有法律上的抚养与被抚养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作为被抚养人参加诉讼,他们的生活问题应通过民政部门解决。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

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1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最高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

1、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2、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3、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 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包括: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2)1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

(3)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4)75周岁以上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

(5)有其他抚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抚养人数;

(6)被抚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综上可知,交通事故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钱还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计算,比如说被抚养对象,原抚养人和现抚养人的经济情况等。总之,不管是哪种情况,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受害人家庭要合法争取保障自身的合理权益,最重要的是一定要谨记安全出行,避免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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