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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温补贴月份为多久,其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时间:2024-02-26 14:22:52 浏览:6450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福州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一共5个月。人单位在职职工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标准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福州高温补贴月份为多久,其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高温补贴是对高温下劳动者实施的一种保障制度,可见,国家对劳动者的关注。由于各个地区高温的月份不同,所以,具体的发放时长也是不同的。很多福州的朋友们想要了解自己所在城市的补贴时间,接下来,小编为大家进行介绍,福州高温补贴月份为多久?

一、福州高温补贴月份为多久?

福州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一共5个月。

二、福州高温补贴标准

(一)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在每年5-9月份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二)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标准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三)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1、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2、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3、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四)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应当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发放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五)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高温作业人员发放全额高温津贴。

(六)防暑降温工作季节性强,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职工夏季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我国大部分省市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以及发放时间是不同的,高温持续时间越长,累计补贴的数额就越多,而福州高温补贴月份发放时间一共包含5个月,可见,高温的天气是比较长的。另外需要清楚的是,对于高温补贴标准与工资是不一样的,而且不能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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