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温补贴2024标准是什么样的
时间:2024-02-19 10: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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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随着夏天的来临,许多地方的天气也开始变得炎热起来,甚至达到40度左右。高温不退的天气使得人们感觉不舒服,中暑的现象也是经常发生,这无疑大大影响了日常的生活和工作效率。为了避免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由于高温天气而出现安全事故,各地纷纷进行高温补贴。那么福建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样的呢?
一、福建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样的
(一)高温补贴时间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在每年5-9月份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二)高温补贴标准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标准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二、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高温补贴是什么样的
(一)未正常出勤高温补贴
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1、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2、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3、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二)不定时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高温补贴
1、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应当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发放高温津贴
2、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高温作业人员发放全额高温津贴。
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高温补贴需要做到什么
1、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3、工作中暑致死视为工伤
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清凉饮料”不能抵补贴
除了发放高温补贴,用人单位还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但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抵扣高温补贴。
虽然无法改变炎热的天气,但是却为高温天气下还在辛苦工作的人们送去了清凉。同时这也对用人单位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不管企业是不发高温补贴或是用其他东西代替,甚至是不做好安全措施使得劳动者因为高温而受伤的情况,劳动者东欧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权,给广大劳动者带来了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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