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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方身体不好怎么判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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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8314人看过
导读: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离婚一方身体不好怎么判抚养费?

离婚很容易造成两人的子女受伤害,因此在法律方面都尽量把离婚子女的伤害降到最低,离婚子女的主要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给付,虽然离婚了,但是父母还是有抚养子女的义务,都需要按照规定定时定金额给子女抚养费,但是如果离婚一方身体不好怎么判抚养费?这就需要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一、离婚抚养费的给付标准影响因素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离婚抚养费给付比例

1、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离婚一方身体不好抚养费可以协商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四、离婚一方身体不好可以改判抚养权

1、离婚后,哺乳期的孩子,有哺乳母亲抚养原则。父亲只需要给付按协议约定好的每月的抚养费即可。二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国有特殊情况也可随父亲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10周岁的孩子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为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基础上做出判决。10周岁以上的孩子可先征求孩子的意见。

2、如果直接照顾孩子的一方因生活或身体等原因不能再履行直接抚养义务的,可与另一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如果另一方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或其他原因,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不成也可诉至法院。但无论孩子判给谁,都是在保护儿童妇女权益保护基础上进行。

综上所述,关于如果离婚一方身体不好怎么判抚养费这一问题,离婚后如果抚养权在身体不好一方的手里,那么可以协商变更抚养权,如果仅仅只是给付抚养费,那么也可以协商延迟或者降低抚养费金额,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也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法院判定的依据是保护子女以及妇女的基本权益,尽量不影响离婚子女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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