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内容主要涉及哪些方面
时间:2024-02-27 03: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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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在我国经济发展发展十分迅速的今天,国家更加关心公民基本生活的保障。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都会参与失业保险,在失业期间是可以申请领取的,我国也制定了相关的申领办法,也规定了各个地方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细化规定,那么成都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内容有哪些?我们来了解下。
一、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二、成都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办事指南
法定依据
《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失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3〕57号)等。
申请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报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4、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银行开具的个人银行账号。
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为失业人员办理社保参保人员减少手续;
2、用人单位自办理社保参保人员减少手续之日起的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等材料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3、用人单位或失业人员本人应在社保参保人员减少之日起60日内,持相关资料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将有关事项告知经办人,并纳入次月发放计划。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具体原因;
5、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办理“求职登记”、“培训登记”和“失业登记”,次月起按月签字申领,申请成功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在签字申领的当月月底前发放到账,连续两个月未签字做自动放弃处理。
办理时限 15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办单位 用人单位参保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主要涉及了失业保险金申领的资格、程序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已经失业而且缴纳期限已经达到一年以上,在办理时需要本人的身份证,以及和劳动单位解决劳动关系的证明,当然还需要提供银行卡信息,成都在进行办理这些业务时是不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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