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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的产生有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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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9323人看过
导读:房屋产权纠纷。主要表现为因产权证书的登记、撤销、变更等产生的纠纷。房屋买卖纠纷。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房屋租赁纠纷。房屋抵押、典当纠纷。

房产纠纷的产生有什么原因

房产纠纷也就是标的为房产的纠纷,现如今尽管房屋的价格居高不下,但仍有不少人会选择购买房屋。买房时难免会发生房产纠纷。发生房产纠纷的原因有很多,那么具体来说房产纠纷的产生有什么原因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产纠纷的产生有什么原因

分析目前产生的大量房产纠纷,主要分以下几类:

1、房屋产权纠纷。主要表现为因产权证书的登记、撤销、变更等产生的纠纷。

2、房屋买卖纠纷。这是日前房地产纠纷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3、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这类纠纷主要是因争议房屋存在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及承租关系,权利人在出卖房屋时,未正确向共同共有人、共同使用人及承租人行使告知权而引发的纠纷。

4、房屋租赁纠纷。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发生在公房或私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

它通常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租赁房屋的养护维修、公房承租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5、房屋抵押、典当纠纷。

6、房地产相邻关系纠纷。这是一种经常发生的房地产纠纷,它是指由相邻房地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通行、采光、空间延伸、管线设置等问题而引起的纠纷。 七是房屋拆迁纠纷

二、房地产纠纷有哪些解决办法?

房屋产权纠纷解决根据不同的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种: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3、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4、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不管因为什么原因而发生的房地产纠纷,都有其相对应的解决办法。其中比较普遍是大多数的房地产纠纷都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如果选择诉讼解决房产纠纷,则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以证明自己所陈述事实的真实性,便于法院认定事实,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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