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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有形财产的观点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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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6068人看过
导读:相信很多对法律知识不熟识的朋友跟小编一样都认为土地使用权有形财产这个观点是正确的吧。但是事实是否真的是如此呢?律图小编通过对土地所有权的性质、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进行了解。重新审视了下关于土地所有权属性的这个问题。现在就跟律图小编来一起了解下吧。
土地使用权有形财产的观点是否正确?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二、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的区别

1、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的区别无形财产不具有实物形态是区别于有形财产的一个明显特征。

有形财产应该有物质形式,具有可触性和可视性,如可以触摸并看到厂房、设备、存货等。但是无形财产的证明文件也是可触、可视的,如也可以触摸并看到专利证书、特许经营权协议等。

2、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的价值,实质上都来自其财产权利,而这种财产权利都是无形的。

从形式上看,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的区别并不明显,要区分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应从本质上考察。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的本质区别在于;有形财产的价值是由它的有形性质所创造的;而无形财产的价值是由它的无形性质所创造的,也就是说,有形财产的可触的、有形的和可视的因素赋于其价值。有形财产的价值来自于它的物质特征,尽管其财产权利是无形的,但它来源于其物质特性。而无形财产的价值或来自于某些权利如许可权、抵押权等,或来自于一些无形因素影响,如竞争优势,独一无二性等,这些无形财产的价值来源都是无形的。

三、土地使用权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

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可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

所以土地当然是无形资产啦!

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一个最大的区别是该财产是否以实物的形态呈现在人们的眼前。就土地使用权来说,拥有该土地的所有者都拥有一个证。因此,土地使用权是“有形”的,但是否就可以据此认定土地使用权有形财产?通过更深层次的了解土地所有权的属性,我们就会意识到土地是无形资产啦。这也警示着我们需要注重一个实物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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