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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诈骗怎么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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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9931人看过
导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期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诈骗怎么赔?

一、民事诈骗行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民事欺诈行为导致的法律后果是民事行为无效,从行为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法》中规定,合同中存在欺诈等意思表示不真实情况,还需侵害国家公共利益,不然仅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在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赔偿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民事诈骗和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民事活动中,一方当事人有意隐瞒事实情况,造成对方当事人误信,导致其利益受损而从中获利的行为就是民事欺诈。而诈骗行为则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捏造事实,隐瞒真相,无中生有的手段,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二者虽然在客观表现上相似,但在构成要件上仍然存在明显的区别。

(一)在主观方面:民事欺诈行为人主观目的是通过瞒、哄、诱导的方法,使受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做出对其不利而对欺诈行为人有利的行为,通过“履行义务”的合法形式,谋取非法利益,其实质是“不法获利”,主观故意是间接的。而诈骗行为则不同,行为人主观上根本没有担负义务的动机,只企图虚构事实迷惑受害人上当受骗,交出财物,非法占有,其主观故意是直接的。

(二)在客观方面:刑事诈骗行为人为逃避法律的制裁,在虚构事实的同时,常常使用虚假的身份、虚假的证件,甚至编造假姓名、假地址等,其目的是在得逞后不受法律的追究。而民事欺诈行为人则无须假冒身份、虚构地址、造假证件等,一般具有合法的民事主体资格。

(三)在内容方面:刑事诈骗行为人完全是虚构事实、无中生有,根本不具备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而欺诈行为人则是基于一定事实基础上的夸张、扩大,属部分内容不真实,且有一定承担义务的能力和条件,也就是说其所实施的行为中有合法的民事内容的部分。

(四)在后果方面:刑事诈骗行为人为了非法占有,巧取豪夺,不择手段,诈骗的财物数额往往非常巨大,严重扰乱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秩序。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欺诈行为虽然也是违法的,但其严重程度仍然在民事违法的限度之内。对于民事欺诈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为无效。”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法律规定,各自返还财产,欺诈行为一方赔偿对方的损失。

由此可见,民事诈骗行为相对于诈骗罪而言,要轻很多,当事人最多受到罚款的处罚。在消费者同商家的民事诉讼中,如果商家存在价格欺诈等行为,则要按照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服务金额的三倍进行赔偿。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民事诉讼诈骗怎么赔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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