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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合同和土地证有什么关系?

时间:2024-02-29 19:32:11 浏览:2136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后,可以按合同的土地用途,缴交出让金等费用,办理相应用地性质土地证。 如果要改变用途,需先补签出让合同,补交出让金后再持上述证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已办理过土地使用证,将原证一并提供再申请变更国有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合同和土地证有什么关系?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合同和土地证

地使用合同以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出让人)与土地使用者(受让人)就特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事宜所达成的、明确相互问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土地证,是国家规定的土地的使用者或者土地的所有者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3、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二、土地使用合同和土地证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证书这个是对物权的确认,我国采用登记主义,也就是说土地等需要以登记为准,变更登记后才是物权转移。

土地出让合同这是债权,债权人享有要求土地过户登记的权利,如果未如期履约可以要求违约赔偿,但不能当然的获得土地,因为物权对抗债权。

三、土地使用合同和土地证的关系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须持土地批件、出让合同(如果是转让来的还要持转让合同)、缴纳出让金及各种税费的票据、法人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到土地申报发证机关申请登记。因此,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之后,可以按合同的土地用途,缴交出让金等费用,办理相应用地性质土地证。

如果要改变用途,需先补签出让合同,补交出让金后再持上述证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已办理过土地使用证,还要将原证一并提供再申请变更国有土地使用证)。

另外,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土地证和土地使用合同上的土地使用面积不一致时,以土地证上的面积为准,可以到相关部门将土地使用合同上的土地使用面积改成与土地证上一致。

综上所述,企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提供土地使用合同和其他相关资料,办理土地土地证的具体流程和需要的相关资料大家可以向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士进行咨询,避免在办理的时候因为各种问题浪费时间和精力。当土地使用合同和土地证上的面积不一致时,一定要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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