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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书可以不签字吗?

时间:2024-02-28 00:57:48 浏览:18638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当事人不签字,不会影响交通事故责任书的生效。《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责任书可以不签字吗?

现在的交通工具越来越发达,很多人都有自己的私家车,拥有的人多了,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也高了,发生交通事故以后是必须要有责任认定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书可以不签字吗?对于这个问题,律图小编给大家详细说说。

一、交通事故责任书可以不签字吗?

交通事故责仼书是交警对事故责仼的认定,签字与否都可生效,若不服可要求从新认定。

二、不服交通事故责任书重新认定的规定

申请的主体

(1)事故各方当事人

(2)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事故的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以当事人的名义提出申请,并注明法定代理人与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其中,法定代理人包括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监护人。同时,需要注意的时,假若申请重新认定时,事故当事人已死亡,法定代理人可以自己的名义提出申请。

(3)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

申请的期限

当事人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重新认定的申请。

申请材料

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申请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做出期限

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分别送达事故当事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决定。

三、责任认定书的责任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有关“交通事故责任书可以不签字吗”这个问题的回答,遇到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必须的,这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时间,有些人因为不服责任认定,会拒绝签字,不签字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申请重新认定,责任书是会依法生效的,所以不签字并不会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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