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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如何定刑?

时间:2024-02-26 09:02:01 浏览:1891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刑法》第17条第1、二款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故意杀人,伤害致人重伤或者,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校园暴力如何定刑?

校园暴力如何定刑?

一、校园学生的刑事处罚

(一)关于校园学生的刑事责任问题

刑法》第17条第一、二款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故意杀人,伤害致人重伤或者,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年龄上划分负刑事责任的阶段,既有警示有暴力倾向的在校学生,一旦达到一定辨别是非的能力就要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同时照顾未成年生理和心理特点。

(二)关于校园学生的刑罚问题

1、《刑法》第17条第三、四款规定,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4周岁不予刑事责任的,责令他的家长或其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时也可由政府收容教养。

2、《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里的死刑包括死缓。这种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宽容从轻的规定,体现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二、未成年学生的司法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一原则被贯彻到司法工作的各个环节。

(一)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保护规定

1、司法机关设立专门机关或专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

2、司法机关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应尊重其人格尊严,保障其合法权益。

3、严禁虐待被监管的未成年人。

4、分别看管被羁押的未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服刑的未成年人。

(二)未成年人案件审理的保护规定

1、法庭审理不公开的原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2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5条明确规定,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2、对未成年人案件的资料保护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材料。

为此我国为了教育保护未成年人适应未成年的特点,健全了一套不同于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未成年人案件的诉讼程序。

校园暴力如何定刑?对于此问题,我们从文中的介绍可以了解到,校园暴力的定刑,需要依据当事人的年龄划分、情节等情况进行确定。而对于未成年人,由于不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法院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且在审理过程中,会给予一定的司法保护,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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