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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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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16394人看过
导读: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虽未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也可追究其刑事责任:一)多次扒窃作案的;二)以破坏性手段盗窃并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三)入户盗窃多次的;四)教唆未成年人盗窃的。

盗窃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盗窃行为来看,并不是所有都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盗窃犯罪的,要是达不到规定的标准,那么仅仅是按照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而要想盗窃被追究刑事责任,则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到底盗窃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深入了解。

一、盗窃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和犯罪分子的认罪态度、退赃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虽未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也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多次扒窃作案的;

(二)以破坏性手段盗窃并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

(三)入户盗窃多次的;

(四)教唆未成年人盗窃的;

(五)劳改、劳教人员在劳改、劳教期间盗窃的;

(六)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或者管制监外执行期间盗窃的;

(七)曾因盗窃被治安处罚3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2次以上,2年内又进行盗窃的;

(八)曾因盗窃被免诉、免刑后2年内,或者因盗窃受过刑罚处罚后3年内又进行盗窃的;

(九)盗窃盲、聋、哑等残疾人、孤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

(十)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盗窃财物不认定违犯罪的情形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一)初犯、偶犯、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作案情节轻微的;

(二)情节轻微并主动坦白或者积极退赔的;

(三)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四)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甚微的;

(五)盗窃未遂情节轻微的;

(六)其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之所以会对每个犯罪规定具体的立案标准,也是为了将生活中一般的违法行为,与《刑法》中的犯罪行为严格区分开,对盗窃行为而言,只有达到了规定数额的,才能定为盗窃罪,然后被追究刑事责任。至于盗窃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律图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比较充分的介绍,各位不妨参考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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