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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津贴怎么算 相关规定有哪些

时间:2024-02-23 13:50:11 浏览:97091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1、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乘产假天数;2、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上海生育津贴怎么算 相关规定有哪些

企业为员工办理的保险中就包括了生育保险。生育保险不仅女性员工可以享受到,男性员工也可以享受到。在上海工作的朋友对于上海生育津贴怎么算这个问题都会比较关注,律图小编为您整理了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和它的领取方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上海生育津贴怎么算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乘产假天数

(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 25% 。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 50%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乘产假天数

(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二、生育津贴相关规定

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可一次性补足。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如若公司将两者同时发放给员工,则需与员工协商退款或从报销的生育津贴中扣除,但没有相关法律支持公司有权追回。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如何领取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或职工要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到社保机构进行办理

所需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核对。

通过以上的内容,相信大家对于上海生育津贴怎么算都了解了。生育津贴与员工的工资和婚假天数有关,各个地区对员工婚假的安排都不相同,所以生育津贴的金额也是不同的。员工在生育之后的六个月以内办理生育津贴的领取手续,但一般情况下,都会由用人单位代为办理,无需员工亲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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