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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房屋租赁的滞纳金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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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23791人看过
导读: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如果是一般的房屋租赁应约定违约金,而非滞纳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收取房屋租赁的滞纳金合法吗

有过租房经历的人都知道,有租房滞纳金一说,但不一定都清楚一旦产生租房滞纳金,具体的金额是多少?对于租房滞纳金这方面知识的缺失,很容易造成大家在缴纳租房滞纳金的时候,出现多给钱的情况。那从法律角度来看,收取房屋租赁的滞纳金合法吗?律图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收取房屋租赁的滞纳金合法吗

根据行政法理论,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如果是一般的房屋租赁应约定违约金,而非滞纳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因此,房屋租赁合同中关于房租迟交的违约金的约定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但同时应该注意:在我国的司法理论和实践中,认为根据合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违约金的性质应当以补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

二、房租的滞纳金一般是多少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现实中,要是出租人收取房屋租赁的滞纳金,这样的行为一般都是不合法的。只是在最初租房的时候,承租人交纳了租房押金,如果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有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行为,那么此时出租人可以适当的扣除一些押金,但并没有收取滞纳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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