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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是否可以出租?

时间:2024-02-19 14:09:46 浏览:3053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经济适用房在没有取得产权的情况下是不能用于租赁,满足5年条件后需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款项后可获得经济适用房产权,便可用于出租经营。

经适房是否可以出租?

国家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在廉租房之后又推出了经济适用房。因为经适房价格较低,很多人购买后并不自住,而是将其以比较低的价格出租出去,以换取租金收入。在房屋租赁市场,这种行为还是比较普遍的,那么经适房是否可以出租。下面律图的小编给大家重点介绍下。

经济适用房在没有取得产权的情况下是不能用于租赁,满足5年条件后需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款项后可获得经济适用房产权,便可用于出租经营。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对于经济适用房这一保障措施,我国政策法规有相关规定: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经适房属于国家保障性住房,很多人想申请购买却不够资格。如果购房人将经适房出租,无异于损害了很多人的利益,使经适房的保障性没有得到发挥。目前国家也不允许没有拿到产权的经适房进行出租。但是对于具备房产证,并且购买满五年的经适房,是可以出租的。因此对于经适房能否出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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