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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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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269711人看过
导读:经济适用房分两种,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子,一般就是集资建房或者是回迁房,也就是常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的时候买方出3%的土地出让金。另外一种就是经济适用房立项的房子,批地的时候就是按照经济适用房审批的,这种房屋必须满5年才能交易,交易的时候要缴纳10%的综合地价款。

安置房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的

安置房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的

)、个人住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

1、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

2、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土地出让金。

标定地价按宗地所在级别的基准地价确定,不再进行容积率、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修正。

)、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以及市区红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及西郊新村等五个国有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土地出让金。

标定地价按宗地所在级别的基准地价确定,除年期修正外,不再进行期日、容积率、影响因素等修正。

购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市场价购买的部分在进入市场时,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由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计算:

1、被拆迁户原土地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

2、被拆迁户原土地为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土地出让金。

标定地价按宗地所在级别的基准地价确定,除年期修正外,不再进行期日、容积率、影响因素等修正。

被拆迁户原土地如属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其拆迁安置房转让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拆迁安置房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

所以,当你要出让自己安置房时,一定要把小编在前面介绍的第三点“安置房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的”记清楚,看自己的安置房是在1990年5月19日之前还是之后,这样才不会混淆。不过,在该日期之后所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就高的多了,小编建议房子没有什么安全问题还是可以留着的,将其用来出租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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