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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行驶证上路行驶会被处罚吗

时间:2024-02-22 11:42:57 浏览:383832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无论驾驶人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没有行驶证上路行驶会被处罚吗

公民在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时候,需要随身携带一些必要的证件,就包括驾驶证、行驶证等等。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的情况,法律中认为是属于无证驾驶,会对驾驶者进行处罚。那要是没有行驶证上路行驶会被处罚吗?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若公民开车上路没有行驶证的话,那么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此时需要扣留机动车,让驾驶者提供相应的证据,同时还会做出警告或20元-200元的罚款。当然,要是因此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么驾驶者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更重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浙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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