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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材料都有哪些?

时间:2024-02-19 01:05:12 浏览:2515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女职工报销材料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2、结婚证原件。3、独生子女证。4、出院记录。5、出院小结。6、住院票据。男职工报销材料1、南京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申请表2、结婚证。3、独生子女证。4、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5、住院票据、门诊票据。6、配偶《就业登记证》。7、街道(乡镇)出具的无业证明。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材料都有哪些?

南京工作的女性,单位会依法给其缴纳生育保险,通过生育保险能够使女性员工更好地恢复身体重返工作岗位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保障。在女性生育后可以根据相关的程序进行报销。那么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材料都是些什么?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答。

一、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填写《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

2、结婚证

3、独生子女证

4、出院记录

5、用药清单

6、所有发票

7、医保中心准予离开南京市生育的申请报告(离开南京市生育者需提供)另:男职工其配偶生育的,配偶为农村户口的需提供《户口薄》,失业人员的需提供《就业登记证》。

注:(1)离开南京市生育者必须在生育前本人申请,学院盖章后由本人到医保中心(水西门大街97-1号,生育科)报批,批准后方可离开南京市生育,否则不予办理报销。

二、报销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结育及复通术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需提交材料:

1、结婚证

2、病历

3、双处方

4、发票在了解了生育保险如何报销,那么生育保险按什么比例报销呢?生育津贴是根据本人城市平均工资的比例来划分的。

1.生育保险报销适用对象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

2.缴费基数:以用人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单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基数。

3.缴费规定: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4.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布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个半月。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

5.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

(1)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例如:25岁职业女性,月收入2500元,按正常情况生育,可享受3个月每月2500元左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外加生育医疗费补贴2500元,共计约10000元。

6.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或不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2500元。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享受400元。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200元。

三、生育保险共保四项内容: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材料的相关内容,女性在生育后可以依法进行报销。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到南京的报销规定以及报销时需要一些什么材料。准备资料时大家需要细心准备,参照文章上述的资料意义查对,避免遗漏。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无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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