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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买卖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买卖有什么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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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28205人看过
导读:条件:1、主体合格。当事人应具备订立合同的条件,即必要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行为不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4、形式合法。注意:1、买方咨询。2、签合同。3、办理过户。4、立契。5、缴纳税费。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7、银行贷款。8、打余款完成交易。
不动产买卖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买卖有什么注意事项?

事实上,我们这里所说的不动产指的就是现实生活中的房屋,不动产买卖合同也就是房屋买卖合同,当然,不管是什么类型的合同,其生效都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那么不动产买卖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买卖有什么注意事项?下面,就让律图来详细介绍一下吧!

一、不动产买卖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1、房屋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属诺成性合同, 而产权过户登记只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备要件。

2、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在前,产权过户登记在后, 将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生效要件的观点对此无法作出合理解释。

3、就登记行为本身的性质看,登记仅起物权公示作用, 并没有决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职能。

4、将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 在实践中将会遇到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

二、不动产买卖有什么注意事项?

1、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

卖 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 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

房地相关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银行贷款

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打余款完成交易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不动产买卖合同生效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对于市面上可以进行交易买卖的房屋类型,国家也是有严格的规定的,若是连基本的国家标准都不符合的话,这样的合同则很有可能存在欺骗的成分,当然,存在欺骗成分的合同无法满足合同的公平公证原则,自然会被认定为无效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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