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时间:2024-02-22 07: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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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部门要求登记一个担保期间是不合适的。
上市公司 通过股权质押 方式获得流动资金,暂时解决了资金困难。股权质押是不是一直这样下去呢?股权质押的期限 是多久?针对这些专业性知识,律图 小编整理汇总了相关资料,让我们一起去做个学习了解。
一、股权质押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股权质押有期限,在工商登记的质押 期限应当和主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一致。
股权质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 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 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 ,为股权质押。
二、关于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质押期限
依据是物权法 定原则,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部门要求登记一个担保期间是不合适的,规定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是合理的。但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就不合理了。虽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能在法律之外另行创设物权。但是物权分为意定物权和法定物权。意定物权与法定物权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除了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当事人可以对物权的有关内容作出约定。《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没有对担保期限作强制性规定,因而担保期限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当事人对担保期限的约定只有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时,才导致无效。实践中,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一般都设定质押期限。法律应允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时,当事人按意思自治原则设定质押期限。
1、《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2、《民法典》未就权利质押有效期作出规定,但第四百四十六条规定:
权利质押除适用本节规定外,适用本章第一节的规定。因此可以按照第七十四条规定作出判断,权利质押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随债权消灭而消灭。
3、由此可见,质押的期限一致到主债权消失为止。从民法规 定来看,诉讼时效 虽然为3年,但其实还有延长、重新起算和中止的规定,必须个案来对待,不能说简单切割为3年。质押人要转让股份的,必须提供所担保债权消失的证据 。
综上所述,股权质押的期限 一般是和主合同约定期限一致的,不可能永远的延续下去。借款人可以根据资金实际情况,在合同中设定质押期限。企业设置股权质押期限也是为了更好的利用资金,提高融资效率,尽快的将质押的股权收回。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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