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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过来的门面需要和房东重新签订合同吗

时间:2024-02-26 09:21:20 浏览:5531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12条的规定,出租的商铺转让后,原商铺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若出租房或受让方要解除租赁合同,须承担违约责任。对方是需要和房东签订合同的,而且租客这种行为是需要经过房东同意的,否则的话房东有权利撤销这个合同签订。
转让过来的门面需要和房东重新签订合同吗

一、转让过来的门面需要和房东重新签订合同吗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725条和《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12条的规定,出租的商铺转让后,原商铺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若出租房或受让方要解除租赁合同,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签订转让协议之前应与房屋产权人及转让方三方会面,并对房屋产权人进行核实(查看房屋产权证、询问物业方进一步确定房屋产权人真实性,以防转让方协同欺诈)。

须注意的是,大家应当仔细看看你的上家与房东所签的合同内容,明确哪些条款可以继承、哪些可以借鉴,哪些必须重来。方便的话,你还可到所在一条街或附近商铺经营主那里了解这个地带租赁费及上面转让费的一些大致情况。同时在签订店面租赁合同之前,签署合同时双方应当拿出各自身份证或户口簿,签上各自的真实姓名,并写上身份证号码。双方相互“验明正身”。等等。因此,还是建议转让过来的门面和房东重新签订合同。第一,和房东签为妥,因为即便你和二房东签合同,如果大房东发现后不同意的话,大房东可以解除他和二房东的合同,收回房子。届时你的权益会受到伤害。第二,或者你和二房东签合同,事先得到大房东的书面同意。

为了避免当事人在租用过程中发生不必要争议,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上面对于相关条款的明确规定,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必要时,转让过来的门面最好与房东重新签订。以上就是律图小编关于转让过来的门面需要和房东重新签订合同吗的相关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韶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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