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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贸易合同标的的许可权限分为哪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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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9768人看过
导读:进料加工贸易合同 要写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加工,乙方接受甲方委托。2、合同标的:3、双方责任及义务:4、违约责任。
技术贸易合同标的的许可权限分为哪几类

一、许可贸易的概念

许可贸易又称许可证贸易,它是国际技术贸易中使用最广泛、最普遍的一种贸易方式。许可贸易是指交易双方通过签订许可合同或协议所进行的一种技术贸易方式。技术或商标的供方称为许可方,受方称为被许可方)。

许可贸易的标的主要是专利权商标权和专有技术使用权,通过签订许可合同或协议,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取得他的专利、商标或专有技术的使用权,以及合同产品的制造权、销售权和进口权。许可贸易按照标的物的内容不同,可分为三种基本类型:专利许可、商标许可和专有技术许可。

在技术贸易中,这三种类型有时单独出现,如单纯的专利许可、单纯的商标许可或单纯的专有技术许可,但在多数情况下,是以两种或三种类型的混合方式出现。在国际技术贸易中,单纯的专利许可较少,在大多数情况下,专利许可还附带有专有技术许可,这两种许可签订在同一个合同中,有时合同中还含有商标许可。

二、许可贸易的方式

按许可的范围和权限划分,许可贸易可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一)普通许可

普通许可又称一般许可,是指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地区和期限内使用其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或商标。许可方不但保留在该地区使用其技术的权利,而且还可以将该项技术或商标再转让给第三方,允许第三方在同一区域使用其技术或商标。被许可方在这种许可贸易中获得的权利较小,因而支付的使用费较低。被许可方使用许可方的技术生产的产品或使用其商标的产品,在同一地区可能遇到许可方产品的市场竞争,也可能遇到其他被许可方产品的竞争。

(二)排他许可

排他许可又称独家许可,许可方只允许被许可方一家在规定的地区和期限内使用其技术或商标。许可方保留在该区域内使用其技术或商标的权利,但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同一技术或商标。由于这种许可方式排除了第三方在该地区制造或销售同一产品的可能,被许可方在该区域内对产品的垄断性相对增强,竞争相对减少,因此采用排他许可方式所支付的费用一般高于普通许可的费用。

(三)独占许可

独占许可是指被许可方在规定的地区和期限内,对被许可方的技术或商标享有独占的使用权,即不仅第三方,而且包括许可方本身均元权在该地区和规定的期限内使用该技术或商标。这种独占许可方式,使被许可方在该区域内对技术或商标具有完全的垄断性,其产品不会受到许可方和任何第三方产品的竞争,因此,采用独占许可方式所支付的费用高于前两种许可的费用。

在独占许可贸易中,被许可方对技术或商标的垄断仅限于一定的地区和期限,技术或商标的所有权仍属许可方,许可方仍可在其他地区或在规定期限满后在该地区转让或使用其技术或商标。

(四)分许可

分许可指被许可方在其被许可的地区内,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签订再许可合同,把技术或商标的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被许可方通常需经过许可方的同意,才能把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采用分许可方式所支付的费用高于前几种许可的费用。

(五)交叉许可

在国际技术贸易中,有一种以双方通过技术交换形式进行的许可贸易,即通过签订许可合同,互相允许对方使用自己的技术。这种方式称为交叉许可。如果技术等价,双方不必支付费用,如果技术不等价,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

因此,这五种方式各有利弊,通常取决于实际情况。以上就是律图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技术贸易合同标的的许可权限分为哪几类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了解相关知识,才能更好的开阔市场。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秦皇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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