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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应当公开进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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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112360人看过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法律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了下列4种情况可以适用听证程序:1、责令停产停业。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较大数额罚款。4、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应当公开进行吗

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它的本质是在于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处理比较复杂的违法行为。当当事人要求听证时,就应该按照程序组织听证,那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应当公开进行吗?行政听证程序是什么?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律图对这个问题进行相关解答。

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应当公开进行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法律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二、什么是行政听证程序?

听证程序是指处理案件较复杂或者较重大的违法行为,应处以较重的行政处罚时,经当事人要求,进一步适用的一种特殊程序.《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了下列4种情况可以适用听证程序:

(1)责令停产停业

(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较大数额罚款

(4)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有权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小编在上文为您解答了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应当公开进行吗这一问题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听证会按法律规定应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政程序它的本质是在于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来处理比较复杂的违法行为。对案件进行公平审判。听证会在公开的情况下进行可以使案件透明化、公平化。以上就是律图对于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否公开进行的看法。如想进一步了解,可以在网站与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我们很乐意向您提供相关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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