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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担保人资格是什么

时间:2024-03-03 03:56:37 浏览:27996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3、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对首付款的要求。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6、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银行贷款担保人资格是什么

在向银行贷款的时候,为了避免银行破产,往往需要有一个合格的担保人,这样才会取得银行的信任,进而获得贷款。但并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成为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格。那么银行贷款担保人资格是什么呢?律图小编为您做详细分析。

一、银行贷款担保人资格是什么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二、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方式有几种

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方式有两种: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贷款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银行贷款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2、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银行贷款担保人,那么就必须要满足上述五个条件,并且还是同时满足,否则的话就不能为他人向银行提供贷款担保。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任何的法律疑问,都可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我们会根据你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切实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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