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5596人看过
导读: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只能对其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作出分割。那么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呢?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呢?请跟随律图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还存在着一定范围的实物分配,这些共同构成了职工的个人收入,当然,在一些现代企业或外资企业中,也存在着一定比例的高工资、高收入,甚至年薪、股份期权等,这些收入都属于工资性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2、生产、经营的收益。

这里的“生产、经营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有越来越多的人买卖股票和债券,投资于公司、企业经营,还有不少人依靠自己的资本或筹资兴办公司、企业,这些人成为大量资本的拥有者,经营收益丰厚。这些经营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成果权,它既是一种财产权,也是一种人身权,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与人身不可分离,婚后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权利本身归一方专有,权利也仅归权利人行使,作者的配偶无权在其著作中署名,也不能决定作品是否发表。但是,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因发表作品取得的稿费,因转让专利获得的转让费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关于因继承所得的财产,有人提出,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女婿、儿媳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如果将一方继承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等于扩大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继承法的规定相违背;而遗嘱继承则体现了强烈的个人意志性,遗嘱人将其财产指定由特定的人继承,体现了对其所拥有财产的处分权,如果将夫妻一方因遗嘱继承而得到的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等于变更了遗嘱,这违背了遗嘱人的意愿,限制了其对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因此,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财产不宜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要是协议离婚的话,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那么可以任意的约定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则法官就要按照法律规定来分割财产。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延伸阅读:

更多#财产分割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财产分割最新文章

遇到财产分割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