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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户口如何迁

时间:2024-02-22 05:23:08 浏览:60430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离婚后女方户口如何迁

夫妻在办理了离婚手续后,如果之前是女方户口迁到男方家的话,此时也不是一定要将女方户口迁走,但一般情况下女方都是会将户口迁走的。那究竟离婚后女方户口如何迁走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后女方户口如何迁

户口,通常称之为户籍。《辞海》(1989年版)中对户口一词的解释是:“住户和口的总称,户有户主,户内每一成员(即人)称一口”。户口指的是户数和户内的人口数。

离婚后女方迁出户口的程序如下:

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

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当事人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其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二、离婚对女方的特殊保护有哪些

婚姻法对女方的特殊保护规定而提出不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抗辩的,应当举证证明:

(一)、解除婚姻关系主张的提出是在女方怀孕、分娩或中止妊娠等特定时期内;

(二)、不存在法院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情况。

婚姻法根据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规定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堕胎后的妇女,在一定时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请求。适用该规定,应考虑以下几个条件:

1、男方提出离婚请求时,女方是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的6个月内的期间之内;

2、限制的主体只能是男方,即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的或双方自愿离婚的,不受限制;

3、限制的权利是男方的诉权,而不是剥夺其诉权,期限一旦届满,其离婚诉权自行恢复;

4、在特殊情况下,如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仍然可以受理男方的离婚诉讼

所谓确有必要,一般是指男方提出离婚是因为双方确有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重大、紧迫的事由,男方坚持要求离婚,如不及时受理,会造成矛盾激化,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此时,法院可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但是否准予离婚。仍应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处理。

关于离婚后女方迁户口的问题,律图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女方此时可以将户口迁回原来的户籍地,也可以在生活的地方重新立户。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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