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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时间:2024-02-24 15:20:11 浏览:153602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3号令)第十三条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第四项规定、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条款的第(三)项规定说明,如果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劳动者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可享受其他待遇。

二、领取保险金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在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六十天内,填写《失业待遇申报表》,并携带小一寸彩照两张、失业证明、户口簿(属干部、固定工身份的职工还须带个人档案)复印件来待遇计发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同时还需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职工,每月7-9号(法定休息日顺延)必须带本人《失业待遇证》亲自去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否则将停发当月待遇,以后也不予补发,连续二个月不来签到的,按重新就业处理,停发所有失业保险待遇。

(三)失业救济金委托银行统一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失业人员凭存折到工商银行储蓄网点自行领取。

由上可知,即使是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只要是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就可以领取失业金的,不过劳动者要想领取失业金,还要去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才行。以上就是小编的解答,要是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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